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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工多少天解除劳动合同不违法?

来源:678美业人才网 时间:2024-03-20 作者:678招聘 浏览量: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购买劳动者劳动,劳动者无故缺席,是任何用人单位都无法容忍的。旷工不仅违反了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还可能给用人单位带来经济损失。那么,劳动者能解除劳动关系需要多少天呢?


可解除劳动关系的旷工天数的法律依据

旷工多少天可被解除劳动关系,最早的依据是《职工奖惩条例》(已被废止)。

《员工奖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情况下被除名。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连续旷工需要15天,一年内累计旷工需要30天以上。这里的除名相当于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

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认为,福建省劳动厅《关于计算连续旷工时间的复函》(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函[1998]5号)连续旷工15天以上,应理解为连续旷工15个工作日以上。在计算具体天数时,应扣除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

《广东省中山市中级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参考意见》中对旷工终止的认定: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不规定,劳动者连续五天以上离岗,或者六个月内累计十天以上的,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予以支持。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可以解除严重违纪和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劳动合同。

在国家一级,除废除的《用人单位职工奖惩条例》外,其他劳动法律、法规、文件没有具体规定。


用人单位进行旷工管理的建议

(一)注重规章制度的制定

一是遵循司法实践,将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旷工天数设定为3天,容易得到法院的支持。

二是通过民主程序制定规章制度,并通过电子邮件、张贴公告、培训等方式向劳动者公布。

第三,注意制度的合理性。虽然工人旷工一天或连续两天解除劳动关系并不违法,但考虑到目前的司法实践,可能被认定为不合理,如果用人单位贸然解除劳动关系,仍面临非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律风险。

第四,注意制度与制度、劳动合同的一致性,避免“劳动者手册规定三天旷工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合同规定五天旷工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一)》第五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不一致的,劳动者要求优先适用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换句话说,如果发生纠纷,工人选择自己有利的规定作为处理纠纷的依据。如果规章制度有利,他们会选择规章制度。如果劳动合同有利,他们会选择劳动合同。

因此,用人单位将面临较为被动的局面,因此,用人单位应注意制度与制度、劳动合同的一致性。


重视旷工证据的收集、保留

劳动者旷工的,用人单位应当收集下列有关证据,证明劳动者旷工:

首先,收集证据,如打卡记录、请假电子邮件、各种聊天软件记录、录音和录像、工人朋友圈等,以证明工人旷工的事实;

二是旷工发生后,通过面试记录、复习书、警告通知等书面形式,要求职工签字确认旷工事实。

三是要注意的是,旷工天数应为工作日,用人单位在统计旷工天数时,应扣除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



收集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证据

劳动者旷工给用人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但用人单位需要收集证据,证明确实是因为劳动者自身的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损失赔偿金额,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如果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低于当地月度最低工资标准,则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实务问题:事业单位能否以

连续旷工3天为由解聘?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事业单位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依照其规定执行;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第15条明确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缺勤15个工作日以上,或者一年内缺勤30个工作日以上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是国务院的“另有规定”。因此,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解除与事业单位建立就业关系的工作人员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进行操作。

因此,对于与事业单位建立就业关系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旷工,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对于未与事业单位建立就业关系、只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事业单位可以制定规章制度,规定劳动关系可以连续旷工3天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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