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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化妆品监管加码:26种香料香精、防晒等被“点名”

来源:678美业人才网 时间:2023-09-02 作者:678美业人才网 浏览量:

 4月11日,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儿童化妆品技术指导原则(草案)的通知》。


据报道,草案是在《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儿童化妆品的具体要求,提高公司的可执行性,为企业产品研发提供技术指导,也为技术评价和记录管理提供参考。


本文分为儿童化妆品基本要求、产品名称及相关数据要求、产品配方及原材料使用要求、商品实施标准、标签要求、产品检验报告要求、安全评价报告要求等7个部分。其中,附表还列出了香料中可能含有的26种致敏成分。


香精香料成分安全评价评价


草案进一步明确了各种不能用于儿童化妆品的原料。


例如,“甲醛释放体等可能有致癌风险的原料不宜使用”和“含有‘婴儿’的儿童化妆品不得使用碘丙炔醇丁基氨甲酸酯(沐浴产品和香波除外)、水杨酸及其酸盐(香波除外)、氯化银等原料沉积在二氧化钛上。


进一步对香精、着色剂、防腐剂、表面活性剂四种原料提出了具体要求:详细列出了戊基肉桂醛、戊基肉桂醇、茴香醇、苯甲醇等26种香料中可能含有的致敏成分。要求对含有26种致敏成分的香料或香料进行充分的安全评价。



此外,草案还规定,儿童化妆品配方应尽量不使用或少使用着色剂、防腐剂和表面活性剂。当产品使用3种以上着色剂/防腐剂(不含3种),或阳离子表面活性剂和透皮促进剂时,应提供所用原料类型和剂量的科学性和重要性,并进行相关研究,确保产品安全可靠。必要时,应提交试验数据作为证据支持。


防晒儿童化妆品重点监管


防晒霜是儿童化妆品中罕见的特殊用途化妆品,对“防晒霜”的监督已成为首要任务。在草案中,在原材料、声称、标签等方面对儿童防晒化妆品提出了特殊要求。


草案防晒儿童化妆品原材料使用要求:儿童化妆品除满足配方表填写要求、儿童化妆品配方设计和原材料使用要求外,防晒应满足防晒化妆品要求,需要SPF值测量,结果大于等于2,产品配方也应填写明确的防晒霜。同时,化学防晒剂应少于3种(不含3种),使用量应低于成人用量。


二氧化钛和氧化锌同时用作防晒剂或其他目的,其总用量不得超过25%,SPF值不得超过30%。如果使用3种以上化学防晒剂,防晒配方使用量与成人相似,SPF值高于30,应充分证明原材料使用量的科学性和重要性。必要时,应提交配方改进过程的研究数据作为证据支持。


草案明确指出,儿童化妆品不得声称“高防晒霜”,也不得声称激励曝光。在防水功能方面,防水功能需要按照规定的防水水平或时间进行检查。商品防水功能测量数据显示,洗澡后SPF值降低50%以上的,不得声称防水效果。


同时,草案特别指出,不建议儿童使用喷雾防晒化妆品。如有必要,应在使用方法中标明类似的警告语言,如“不要直接喷在脸上”、“请先喷在手掌上,然后涂在脸上”和“防止吸入”。


此外,本草案还特别针对专门为中国市场设计的进口儿童化妆品的产品配方提出了要求;明确儿童化妆品pH值范围(不能测量pH值的制剂除外),应为4.5~7.0(含4.5和7.0),特定使用位置pH值范围大于7.0,小于等于9.0;


指出儿童化妆品销售包装的特点、口味、外观应避免与食品、药品等商品混淆。它包括儿童化妆品的各个方面。


中国正在不断加强对儿童化妆品安全的监管,从研发到销售终端的全面控制。我相信儿童化妆品市场将迎来一个单独控制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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